“学习苏州模式,对散落徽州各地且原主人无力保护的珍贵明清古民居,政府收购储备来保护”。记者从黄山市文物部门得知,该市今年起对所有古建纳入保护并采取切实措施。
“我们曾摸过‘家底’,有历史形态较完整的古村101个,古民居6264幢。还有古祠466处、古书院12个、古戏台15处、古水口75处、古桥275座、古牌坊121处、古塔20处、重要徽州古道50处共442公里。”黄山市文化委总工程师胡荣荪说。
因各种因素,黄山的古建及其构件的流失、私自买卖、被盗、坍塌、失火等时有发生。据此,黄山市决定,2014年“升级”实施徽州古建筑保护工程,把古村落、古民居、古祠堂、古牌坊、古书院、古戏台、古水口、古桥(亭、井、榭)、古塔、古道(古碑、古码头)等“十古”纳入保护。
古桥、古道、古塔等古建需要保护,而更多的徽州古民居,产权属个人且复杂,一幢明清老屋涉及原户主后代的多户和多人,保护积极性不高。古民居的阴暗、潮湿等环境,也不受人待见。
保护古民居,黄山市决定向苏州学习,探索成立古民居收储经营公司,对未列入各级文保单位、濒临倒塌、个人无力保护利用的古民居,进行收储或租赁。对古道等,还会以旅游、举办户外徒步活动等利用起来。(吴永泉)
(原标题:黄山欲开公司“收藏”古民居 防止古建流失受损)